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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風波

Written by // Jerry Kwong 2012.04.21 瀏覽次數 10279

僭建,一個在香港已經存在一段長時間的問題,由普羅市民到高官、貴族都無一倖免。新界原居民用一個接近「恐嚇」的方式抗衝;一些知名人士則說自己被針對;而高官們則因為身份問題而極速處理。近日甚至有報章報導西貢「溱喬」的發展商於建築時已經預先僭建部份洋房。其實,報章報導的只是冰山一角,我甚至見識過比報章報導更誇張的。而這些已被報章被報導的「主角」,他們的物業是否屬於僭建,我相信大家心中有數。

 

常見的僭建主要是用「可移動的物料」(Movable Material)圍封部份露台、天台、平台或花園,這是相對比較安全的做法,因為不會大大增加物業設計的本身的荷重,亦因為法律條文上的灰色地帶而讓人有錯覺認為這樣做是沒有大問題。至於比較複雜的,則是向地底發展,例如「唐宮」,這樣做成本較高,但被發現的風險則非常低,因為在屋外根本不會被察覺有關的僭建,除非被人告發,否則應該可以暪天過海,這做法常見於獨立屋。當然,還有一種就是新界村屋常見的向上發展,由三層變五、六層,這做法應該是最危險的,因為這會有倒塌的機會。

 

不論物業是用那一種方式僭建都是錯的,這是不能否定的事實。過去香港曾經發生過很多意外都是由僭建物引起的,很不幸,這些意外都未能長時間地加強我們對相關問題的安全意識;而更不幸的,就是我們的政府在過去一直長時間忽略這個問題,只在意外發生後的短時間內加強執法。而且,建築物條例對違例的阻嚇性亦很低。這些都是導致今日突然加強執法而引起部份社會人士,特別是新界原居民大力反彈的原因。

 

我絕對同意新界由於歷史問題而需要於一些問題上特事特辦,但不等於政府要於僭建問題上對村屋要完全容忍。而且部份村屋的僭建實在太誇張,甚至看見都覺得危險,難道真的要等意外再次出現時才意識到問題? 而且政府對新界村屋的僭建已經讓步,登記制度讓一些低風險和已存在的僭建物保留一段時間,這不是容忍是什麼?為什麼不能一人讓一步?

 

雖然有一些位高權重的人士表示認為政府應該完全特赦新界村屋現有的僭建,我認為某程度上這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講法。如果政府真的這樣做,那市區的亦要特赦?市區人士不會反彈?不懂的流血抗爭?將來發生意外誰負責?

 

妥協,是解決上述問題的唯一方法。雙方都讓步方可解決問題,既然政府已走出一步,希望有關人士亦不要再要求政府「照單全收」有關問題了。

Jerry Kwong

Jerry Kwong—從事地產行業超過10年,曾於大型地產公司之一任職一段長時間,任職期間以短時間由見習生晉升至經理並獲得多個獎項包括營業員及經理大獎,服務過多位城中知名人士,見證香港樓市高低的同時亦非常了解香港樓市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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