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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你的業主/租客保持良好關係

Written by // Jerry Kwong 2012.04.17 瀏覽次數 2973

上星期,跟一位朋友談論樓市,他告訴我,他已經租住了現時的居所五年,期間有加租,亦有減租。而現時他繳付的租金是低於市價但他的業主卻沒有要求大幅上調租金。

一些朋友可能會覺得他好運,遇上一個好像不太在乎的業主;亦都可能覺得那個業主很傻。在我眼中,他們雙方都是很聰明的業主與租客。其實無論你是業主還是租客,在法理你都有「權利與義務」,但如果你無時無刻都行駛你的權利,就算你有完成你的義務,我相信雙方的關係不見得會好。因為這樣會令對方覺得你很煩和斤斤計較。

首先講講租客。要成為一個好租客當然要準時交租,而更重要的就是不要任何雞毛蒜皮的小事都麻煩業主,先試試自己解決。如果出現的問題是要業主付費解決的,那麼你應該給予業主合理的時間,或者在得到業同意後自行安排維修而費用則在租金中扣除。重點是盡量不要帶給業主任何麻煩。

而作為業主則不要過份緊張。正常來說,租客只需於每月交租日的7個工作天內交租,所以請你不要租客遲兩三天交租便追租;如果他真的超過期限仍未交租,你亦無須動氣,好好跟你的租客溝通一下便算了。當然,租霸另計。另外,你的義務當然就是維修保養物業,比如你提供的電器因自然損耗而壞掉,你應該盡快安排維修或更換,不要抱住「拖得就拖」的心態。

不論你是業主還是租客都應該以互相尊重的原則去溝通和解決問題。當然,我很明白當中有一個不可忽略的原素:錢。每當市況逆轉,很多時都會要求對方調整租金,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我奉勸各位不要「去得太盡」,因為每次搬屋或尋覓新租客都有成本的,你亦不能肯定你可以透過搬屋/找新租客而達到你的目標租金,特別是業主,如果你的單位空置一個月加上佣金等雜費可能已經抵銷了租金加幅!所以大家傾談續約時一定要計清楚你的成本,免得費時失事。


Jerry Kwong

Jerry Kwong—從事地產行業超過10年,曾於大型地產公司之一任職一段長時間,任職期間以短時間由見習生晉升至經理並獲得多個獎項包括營業員及經理大獎,服務過多位城中知名人士,見證香港樓市高低的同時亦非常了解香港樓市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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