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聰明的媽媽
一個聰明的媽媽

一個聰明的媽媽

一個聰明的媽媽

一天,我的兒子放學回家,

帶著以為比我﹣他媽媽聰明的笑容說:
猜猜我學到甚麼公民權益?
賴特先生教導:
這是今天的國家法律﹣兒童的人權法案。
說:
「我不用打掃我的房間,
我不用剪頭髮,
沒有人可以命令我吃甚麼,
我的自由言論是得到保障的。
我的選擇讀甚麼書,或看電視節目。
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不管妳說什麼,都不要求妳的神的幫助---
我不用祈禱,
我可以打耳洞,而且,如果我想,可以帶鼻環,
這是我的選擇,
如果我想,我還可以把撒旦的數字紋上我的腳趾,
如果妳試圖打我屁股,
我將連同背後傷痕告發妳,
定妳的罪。
所以妳永遠不要碰我,
這身體只為我所用,
而不是由妳擁抱和親吻之類的東西,
這只是另一種形式的兒童虐待行為。
他繼續說:
不要跟妳媽一樣,
把我的腦袋填滿道德,
這叫精神控制,
也是非法的!
媽媽,我有這些兒童的權利,
妳就不能對我做些甚麼,
我可以向「兒童服務」救助,
應該叫C.S.D.才對。」

輪到我了!!!!
我的第一個反應簡直想將面前這個男孩踢出門外,
當然不會這樣做。我應該趁今次機會給他好好上一課。
我花些時間仔細考慮,
我真的不能讓這事情繼續發生,
這小子真的不知道自己簡直是本沒倒置!
他,走遠了……
第二天我們去逛街,
儘管他的任何請求,都沒有理會,
包括買他501s 或 Nike 襯衫。
我已打過去和C.S.D 談過,
他們說根本不會理會這些所謂「案件」。
假設我給他買K-Mart 鞋或一對Nike Airs,
然後取消他的所有約會和他參加駕駛測試,
我想我現在可能已經死掉了,

我說:
這裡沒有停下來吃飯的時間,
或找些東西吃,
我認為你應該遵循C.S.D的意見,
如果不是太餓了要等到晚飯時間,你大可以自已弄個午餐,
呀,這裡有肝和洋蔥,
因為是我喜歡的菜。
他問:「我們可否停下來買影碟,好讓我可以在錄像機上觀看?」
當然不行!你房間的電視是我買的,我的車子剛剛換了新輪胎。
我亦已把你的房間租出去,因為你確實不需要一張床。
C.S.D 說,你需要的,只是一個瓦遮頭。
我只會買你必需穿著的和必需吃的,
你的那些零錢,我會拿去買令自己更好的。
逛街後不會有甚麼飲食,
一路上也不會和你說笑,
今天的人權法案要生效了。
幹麼你在哭?
跪下了麼?
為何你在求你的神的幫助?
為何不向C.S.D. 求助呢?

 

Translated from http://hearttouchingstories123.blogspot.hk/

Photographer: Cristiano Galbi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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